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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大病救助是区慈善总会(基金会)的重点项目,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旨在进一步帮助本地区因病致贫的困难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予以救助,具体内容为:
一、救助对象及范围
1.吴江区户籍人口;
2.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含)的低保、低保边缘、重残及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困人员及孤儿;
3.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含)的,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两倍低保标准的大重病困难对象;
4.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不满5万元的,由区镇慈善分会救助,超过5万元的由区慈善总会救助;
5.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是指因病就医治疗总费用减去基本医疗保险、实时医疗救助等之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包括自负和自费部分。
6.项目受理时限一般为当年度产生的医疗费用,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申请的,原则上仅受理上年第四季度个人承担医疗费用。
二、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5%,封顶4万元。
三、申请时间
普通工作日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