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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人员大病救助项目是区慈善总会(基金会)的创新项目,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旨在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吴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予以救助,具体内容为:
一、救助对象及范围
在吴江区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高导致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其在吴江区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救助:
(一)当年确诊患苏州市低保边缘重病病种;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苏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及以下;
(三)在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现行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费用后,个人负担费用在自然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元及以上。
二、救助标准
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15%给予救助,封顶3万元。
三、申请时间
普通工作日均可。